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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的核心意义在于一个“信”字

浏览:  来源:青海法制报   日期:2017-08-30 10:57

  现代社会,信用卡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4.90亿张,同比增长8.94%,环比增长5.43%。全国人均持有信用卡0.32张。伴随着信用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和信用卡有关的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

  信用卡的核心意义在于一个“信”字,若失“信”,面对的不仅是银行追债、财产冻结……更有可能会因触犯法律而接受法律的制裁。本案中,张海峰因资金链断裂而失“信”,表面看似都源于财产被盗这一事件,这固然有其偶然的一面。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张海峰未能控制贪欲,过度透支个人信用,作为一名工薪阶层,他带着一种赌徒的心理,以个人征信为代价,企图以小杠杆撬动大投资,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欠款。因此,他的结局也有其必然的一面。

  本案中的张海峰手持6张信用卡,授信额度超7万元,累计欠款达10万元,这都远远超过了他的偿还能力。张海峰的案例并不是个案,几乎每个人身边都有几个被称为“卡奴”的人,他们往往手中握有数张信用卡,或用于投资,或用于个人消费,透支金额往往远超个人偿还能力。他们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以卡养卡……就像走钢丝,随时有可能重蹈张海峰的覆辙。有些“卡奴”比起他来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一些根本毫无收入来源的在校学生都能手握若干张信用卡,拥有数万元的额度。一些银行为了争夺客户和逐利,无论客户持有多少信用卡,仍然花样翻新地推销各种信用卡产品,还有的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帮助客户在申请信用卡时帮着上报虚假资料。因此,张海峰的悲剧和“卡奴”的产生,除了持卡人的个人原因,更为重要的恐怕是目前信用卡在发卡、授信管理方面的漏洞和缺失。

  从“卡奴”变囚徒

  ——西宁城东警方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河北邯郸人张海峰来西宁打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为了做生意,他恶意透支此信用卡中的两万余元却无力偿还,被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区分局周家泉派出所抓获。然而,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事情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透支信用卡未归还

  2013年,张海峰在西宁市城东区某汽车店打工时,申请了一张中国建设银行额度为5000元的信用卡。他一般用这张信用卡出差买火车票、机票等,因信誉较好,建设银行将信用额度提升到12000元,又增加了临时额度7000元,一共是19000元。

  2016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催款员委托律师再次来到城东区某汽车店找到了张海峰,与张海峰签署了《还款协议书》,但是张海峰依然没有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还款。随后,张海峰辞去了汽车店的工作,准备做生意。他将信用卡中的大部分钱让朋友套现出来,拿钱去买了虫草,但买的虫草全部被盗。后来,中国建设银行多次电话催促通知张海峰还款、到张海峰的单位催款。并在报纸上登了催收公告。张海峰告诉银行会尽快还钱,但由于其没有还款能力,一直未能履行。

  截至2017年3月6日,张海峰的这张信用卡逾期218天,已经透支了24230.87元。

  多张信用卡均透支

  2017年3月6日,中国建设银行青海分行城东支行工作人员到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周家泉派出所报案称,张海峰恶意透支金额累计达到24000元,多次打电话联系、上门催收,张海峰均未还清欠款。

  接到报警,当天19时许,周家泉派出所民警在城中区谢家寨村一出租屋门口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海峰当场抓获。

  在警方的讯问过程中,发现案情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原来,张海峰不只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他在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几大银行分别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且均已透支。

  据张海峰交代,中国银行的信用卡是在2013年办理的,当时总额度为两万元,卡里的钱全部透支,至今五六个月未归还,欠款大约五六万元了;浦发银行的信用卡是在2014年到2015年期间办理的,当时办理的信用额度是1万元,卡里的钱全部透支,到现在也大概五六个月未归还;兴业银行的信用卡是在2015年办理的,额度也是两万元,卡里的钱全部透支,五六个月未还款;招商银行的信用卡是在2015年办理的,额度为1万元,卡里的钱全部透支,五六个月未还款;中信银行的信用卡是2015年办理的,额度为几千元,现在卡里的钱也全部透支,五六个月未还款;交通银行的信用卡现在只剩下800元未归还。

  张海峰交代,办理多张信用卡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工作需要,想要做生意,购买的虫草全部被盗后因害怕被查到信用卡的事情而没敢报案;另一方面以为可以拆东墙补西墙,没想到,漏洞越来越大,自己也无力偿还……

  涉嫌信用卡诈骗被捕

  公安机关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海峰用本人持有的建设银行信用卡,自2016年9月25日至2017年3月5日期间,通过ATM机取现、POS机消费等方式,先后透支该信用卡金额1.9万余元。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城东支行自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24日期间,通过电话联系犯罪嫌疑人张海峰催要透支钱款无效后于2016年11月18日在《青海法制报》上刊登了信用卡催收公告,但犯罪嫌疑人张海峰至今拒不偿还透支钱款,息费合计金额达到2.4万余元。据此,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3月8日提请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海峰。 3月14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海峰。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采访中,周家泉派出所民警姚宝龙提醒各位读者,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慎重,花钱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千万不要在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被购物欲所控制。如若银行催收信用卡欠款,一定要及时还清,否则,带给自己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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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用卡核心,信用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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