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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一市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给女儿办信用卡

浏览:  来源:河源新闻网  日期:2014-05-14 18:21

    为给无业女儿办理信用卡,竟冒用他人身份证。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市民请勿以身试法。

 

    日前,一名妇女到高新区某银行办理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妇女冒用他人身份证,遂报案处理。河源高新区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经询问,因不满18 岁的女儿找不到工作,该妇女便想办张信用卡给女儿使用,竟铤而走险冒用亲戚的身份办理业务,所幸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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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办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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