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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擅自替用户开通信用卡 被投诉后仍不解决

浏览:  来源:  日期:2014-05-20 16:12

    今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2014年4月,省消委会共接待来访、接受投诉咨询665人次,其中接到消费者投诉324件,同比分别增长 146.30%、80%;环比分别下降30.73%、22.86%。其中,工商银行银行违规操作,未经消费者确认擅自开通信用卡,教育培训乱象层出不穷, 消费者“易进难出”等是经典投诉案例。

   

    工行违规操作,未经消费者确认擅自开通信用卡

   

    揭阳市消费者林先生于今年2月份在工商银行揭 阳市乔南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到网点领取时经查询发现额度较低便要求注销该卡,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银行留底。4月份消费者拨打工行95588热线查 询注销进度时发现,其名下竟被该分行同时开通了三张信用卡,遂投诉到省消委会。省消委会介入处理后,工商银行一再拖延处理,多次致电督办均未得到正面答 复。客服人员多次答复:“已做好登记,会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而当我们要求提供“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时,却被告知其电话不对外公开。因此,该投诉仍未 得到有效解决。

   

    消委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消委会称,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 办法》第三十八条:“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 的情况下发卡。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

 

    显然,工商银行违规操作,在未经消费者确认的 情况下擅自开通三张信用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应当认定此行为无效。该卡产生的一切费用消费者无须承担,造成其他损失的,银行应予以补 偿。一般来说,国有银行具有普遍的社会认可度,相较于其他商业银行,消费者往往出于对其业务素质的信任而优先选择。但工商银行作为一国有银行,无视法律规 定和社会责任,在利益驱使下违规操作,这样会造成消费者损失,也会引起消费者对国有银行业务安全性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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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行,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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