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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办5张信用卡恶意透支7万余元 不还钱被判刑

浏览:  来源:城市速递  日期:2014-05-27 16:38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办过信用卡,用信用卡消费不仅方便,而且时尚。但是殊不知,不按时还款,恶意透支将构成犯罪。

 

    几年前张某承包了一个工程,由于工程验收不合格,工程款结不下来,而此时又到了工人开工资的时候,为了解决资金上的缺口,张某想到了向银行申请信用卡,透支现金用于周转。可按照银行规定,没有固定工作的客户只能办理小额信用卡,于是张某想到了别的办法。

办理信用卡,自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可此时张某的身份证正巧丢失,于是,他就想到,自己此前在网吧上网时曾借用朋友郑某的身份证,当时为了用着方便,他便在未经郑某允许的情况下,复印了一张,而这张复印件恰巧此时派上了用场。

 

    有了身份证明,张某顺利办了一张信用额度六千元的信用卡,可这点钱还是不够他支付工人工资,于是,张某又通过各种方式,相继利用四个人的身份证办理了五张信用卡。

 

    五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从6000到70000元不等,张某从2008年10月到2009年10月期间,张某陆续透支了74478.85元,而随着透支金额的增加,几张卡的最低还款额也在逐渐增加。

 

    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张某所承包的工程一直没有结款,信用卡透支的钱花的也所剩无几,最后连每张卡的最低还款额都还不上了,银行催款机构多次打电话要求张某还款,可他却始终没有还钱。最终,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随后将张某刑事拘留。经南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信用卡诈骗罪、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与折抵之规定,被告张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在此,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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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用卡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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