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上海法院网 日期:2014-07-03 18:18
信用卡诈骗犯罪在法院审理的金融刑事案件中比重较大。今年以来,闵行法院已经受理此类案件13件,审结11件。
该类案件出现以下特点:
第一,信用卡诈骗以恶意透支为主。在已审结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恶意透支型诈骗占61.5%。其余为冒用他人信用卡、借记卡的行为,包括利用他人遗忘在ATM机内的银行卡取现、获取他人个人信息擅自激活其他人的信用卡使用、冒名使用支付宝转账等。
第二,多行多卡现象、以卡养卡较为突出。不少犯罪分子申请多张信用卡,并利用授信额度拆东墙补西墙,套取银行资金。
第三,被告人多为无固定职业或者无业人员。当前,低收入群体已经成为信用卡诈骗的高发人群,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利用信用卡透支的便利性,不加节制的消费甚至挥霍。第四,信用卡诈骗手段翻新,隐蔽性加强。如部分行为人开始利用银行卡手机绑定、通过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新方法实施钱款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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