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天山网 日期:2014-07-07 15:54
张某用他人身份证办了三张信用卡,套现一万六千余元,7月2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38岁的张某,高中文化程度,2012年以前,一直在南京做生意,后来生意失败了,还欠了一大笔债。一天,他在单位看见同事丈夫“王华”的身份证掉在桌子下面,就将该身份证装进口袋,以备不时之需。为躲避债务,2012年,他来到新疆,开始以“王华”的名义生活。
2012年5月初,张某认识了杨某,两人计划合伙开一家智能家电公司。由于自己的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张某担心杨某不愿意合作,就伪造了一份租赁合同骗取杨某的信任,获得了杨某35万元的投资款项。张某本来想让欠自己四十多万的哥哥还钱来投资,可谁曾想,哥哥自杀了,导致投资公司的资金无法到位。
看到这个情景,杨某要求与张某解除合作,着急的张某拿着“王华”的身份证来到乌鲁木齐三家银行,办理了三张信用卡,并且在明知自己无能力还款的情况下,透支了一万六千余元。
2014年3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区分行工作人员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报案称,有人冒用“王华”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一张,恶意透支,拒不还款。经调查,隐姓埋名2年之久的张某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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