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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弟弟身份证办信用卡 新昌男子涉嫌诈骗被抓

浏览: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  日期:2014-07-22 20:04

    因没有能力归还5万元欠款,陈某竟然在他人的“提醒”下打起了自己亲弟弟的主意,冒用弟弟的身份证办信用卡透支还债。近日,新昌县人民法院对该起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陈某,新昌人,今年34岁,平日里游手好闲,也没什么正经工作,最让家人头痛的是他还喜欢赌两把,时间一长,陈某欠下了30多万元债务。


    但债台高筑的窘境并没能让陈某醒悟,他反而通过朋友杨某的介绍去嵊州人曹老板那里借了5万元钱。之后,曹老板多次催陈某还钱,陈某一直还不出。 “我给你指条路,去办张信用卡套现还债。


    ”这时,杨某给陈某支了个招。但陈某表示自己以前曾办过信用卡,因长期拖欠信用记录不好,再也办不了信用卡。于是,杨某又怂恿陈某可以找弟弟帮忙办一张。


    陈某回家找弟弟商量,但他弟弟认为风险太大,拒绝了。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陈某心想村里人都说他和弟弟长得像,他认为自己拿弟弟的身份证去办卡,银行肯定发现不了。于是,趁着弟弟不注意,他偷偷拿走了弟弟的身份证。


    但到了银行陈某却犯了难,因为没有收入证明,银行不会轻易办理透支额度较高的信用卡。通过杨某和曹老板的“努力”,陈某拿到了一张收入证明,办理了三张透支额度总计为8万元的信用卡。资料上,陈某写的是弟弟的名字,但留的是自己的手机号码。


    办卡后,曹老板和杨某并没有把卡交给陈某,而是通过信用卡刷卡套现的方法套出了8万元现金,扣除杨某8000元的好处费以及陈某拖欠曹老板的5万元本金及利息,最后陈某拿到手上的只有1万余元。


    持卡人欠款三个月以后,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曾多次电话催收,但由于陈某拒不还款,致使银行报警,陈某、杨某和曹某均被逮捕归案,该起信用卡诈骗案也最终真相大白。


    新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杨某、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综合三名被告的认罪态度和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遂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杨某和曹某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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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办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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