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用卡资讯 >业界新闻 >男子狂刷他人信用卡获刑7年

男子狂刷他人信用卡获刑7年

浏览:  来源:长江商报  日期:2014-07-24 11:29

    家人好心帮人完成信用卡办理业务量,不料办好的卡及个人信息却被对方用来还债,不仅连累自己背上20万余元巨债,还上了银行黑名单。近日,冒名持卡肆意消费透支20余万元的男子被青山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7年。


    去年7月,谢先生到银行申办信用卡,却被告知有两张其名下的某银行信用卡已透支逾20万元未还,他已上了“黑名单”。自己从未申办过该行信用卡,更没有刷卡消费过,是谁盗用了自己的名字?后来他才得知,原来是父亲为了帮邻居张某完成信用卡办理业务量,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信用卡,但并未拿到过卡。


    就在谢先生不知所措时,一名姓陈的男子突然打来电话,称用谢先生的信用卡副卡在银行取现时被吞,让他协助自己到银行将卡领回。盗刷卡者自动送上门,谢先生赶紧报警,同年10月23日,警方将陈某抓获。


    经查,陈某对冒用谢先生的信用卡供认不讳,但他表示,卡是张某“送”的。陈某交代,张某打牌输钱后常找自己借,但从没还过。2009年底一天,他找张某要钱,对方却给了自己一张信用卡及办卡资料。资料显示,户主是谢先生,卡额度为5万元,张某称只要按时还款,可以随便用。


    于是陈某给了张某2万元并结清双方的债务,从此将卡当作自己的使用,还利用谢先生的办卡资料办了一张副卡。后来信用卡额度上升到20万元,陈某缺钱时便用卡取现,不料欠款越来越多,慢慢便还不上了。想到反正卡也不是自己的名字,他便一直拖着欠款继续使用,直到一次取现时卡被吞掉,才不得不根据办卡资料找户主求助。截至落网时,他已冒用谢先生名下两张卡透支消费20.6万余元。


    青山法院认为,陈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20余万元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仅供网友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1452106675

3

标签:狂刷他人信用卡

分享到:

在线申请信用卡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在线申请信用卡

    全国各大银行信用卡中心

    关于卡讯网|友情链接|联系我们|权利声明

    版权所有:卡讯网(www.51kaxun.com)粤ICP备13072808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