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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男子捡来信用卡套现被刑拘

浏览:  来源:北方新报   日期:2014-07-26 17:43

    7月22日,首府市民潘先生在民警的帮助下,追回了被盗刷的近1.8万元现金后,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今年4月22日,潘先生陆续接到两条银行卡消费信息,消费近1.8万元,然而他并未进行任何刷卡消费操作,仔细查找才发现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已经不见了。恐慌之余,潘先生来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接到报案后,该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通过在相关银行查询,民警很快找到了被刷卡的POS机主段某某,最终查证到刷卡人荣某。5月31日22时,民警在赛罕区某KTV将犯罪嫌疑人荣某抓获,次日凌晨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包某某抓获,随后将第三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包某某交代,他在工作的酒吧包房捡到了潘先生遗失的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是储蓄卡,另一张是信用卡,卡上疑似有密码,包某某分别指使沃某、王某某去银行查询,确认密码后交给包某某。于是,包某某等人用捡来的信用卡在石羊桥路一骨头馆消费707元,此后包某某将储蓄卡交给王某某取现3200元,又将信用卡交给荣某,荣某用信用卡在中山路某数码广场套现14000元,交给包某某1万元,后包某某又交给荣某好处费1000元。在民警的讯问下,包某某、荣某和王某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已于上月分别将所得赃款9000元、5000元和3907元通过其家属退还到回民区公安分局涉案财物账户,并通过公安部门交还潘先生。


    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包某某和荣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6条,公安机关对包某某和荣某进行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王某某因符合相关条件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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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捡来信用卡套现,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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