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2014-08-06 13:45
信用卡被广泛使用的今天,提前消费不再陌生。但有人却由此当上“卡奴”,背上一身债务之余还踏上犯罪之途。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区检察院获悉,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批捕13宗涉及信用卡犯罪的案件,信用卡犯罪案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伪造信用卡套现
2012年9月6日晚,程某谎称家里出事急需用钱,伙同同案人去至一家茶叶店,通过使用一张伪造的银行卡刷卡取现的方式,两次共消费25.8万元。该店铺在支付4万元后,对程某及其同案人的身份产生怀疑,拒绝支付余款并报警。经查,程某还曾使用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近5万元,后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发卡行催收,经多家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仍不归还。最终,程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循环透支以卡养卡
2008年~2011年,邓某杰先后5次在不同的银行办理信用卡,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循环透支,最终因越借越多超出偿还能力范围而案发。经查,邓某杰恶意透支多次,每次少则5000元,多则5万元,透支金额累计7.8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后,邓某杰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冒充他人骗领信用卡
2014年5月7日,谭某强拾得他人身份证,并持该证到银行办理储蓄卡,后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异样立即报警,谭某强被当场抓获。经法院审理后,谭某强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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