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常州日报 日期:2014-08-21 11:00
帮同事代取信件,发现是银行寄来的信用卡后,某保险公司区域经理冯某设法代为开通,刷卡套现2.6万元。因犯信用卡诈骗罪,日前,冯某被钟楼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冯某在某保险公司工作。去年9月4日,她在公司传达室给同事代取信件至办公室,发现来信者是广发银行,遂打开信封取出信用卡,趁同事不备,用他的手机将该信用卡激活。2天后,冯某到某通讯广场用pos机刷卡套现2.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其如实供述,积极赔偿,遂作出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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