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武汉晨报 日期:2014-08-23 12:22
杨林(化名)是武汉一家银行的员工,2011年,这个“月光男”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经常是下个月的收入要全部用来还清上个月的透支。然而,自2013年3月份起,杨林竟然在朋友的蛊惑下迷上了老虎机,完全不能自控。本来经济紧张的他,接连办了3张信用卡用来透支,且无力偿还。
屋漏偏逢连夜雨,杨林恶意透支银行卡的行为被他所供职的银行发现了,该行曾为了有效地对员工进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规定严禁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还组织包括杨林在内的员工学习过。杨林和其他员工还曾书面承诺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承担一切后果。然而杨林使用自己所持信用卡透支,被所涉银行催要两次后都不返还所欠借款,他的行为已被司法机关定性为恶意透支。
2013年下半年,杨林所供职的银行基于杨林的行为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杨林不服,遂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近日,仲裁机构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为由,驳回了他的仲裁请求。
[ 律师说法 ]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超解释:《劳动法》第25条第(2)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杨林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该银行在作出解除与杨林劳动合同前,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决定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以及杨林本人。
3
标签:还不起信用卡分享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版权所有:卡讯网(www.51kaxun.com)粤ICP备13072808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