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抚州日报·新都市 日期:2014-08-29 10:17
8月23日下午,市民卓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市公安局金融诈骗科“陈警官”的电话,对方报出了她的姓名和信用卡卡号。“陈警官”说,卓女士近日使用信用卡在市区某金银首饰店购买了近2万元的金银首饰,因为逾期没有归还,已经构成信用诈骗罪,银行已将其诉至法院,将追究其责任。闻听此言,卓女士慌了神。情急之下,她没有上银行柜台查询近日信用卡的消费记录,也并未将此事告诉家人,而是问“陈警官”该怎么办?“陈警官”告诉卓女士,只要将其银行卡账户里的金额转入到一个“安全账户”进行调查,待证明卓女士清白后,转入金额会悉数返还。
听罢,卓女士立即赶到市区某银行ATM机旁,按“陈警官”的电话指令操作,将银行卡账户内的6万元钱转移到了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上。几个小时过后,卓女士银行卡账户里的钱仍然不见返回。卓女士回想从接电话到进ATM机转账的过程,突然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立即拨打110报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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