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东方网 日期:2014-09-03 09:47
家住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贾家庙村的刘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帮人提高银行信用卡透支额度为名,骗取他人信用卡及密码后用于套取现金、吃喝消费等项目支出,共恶意透支51355元,2014年8月27日,刘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2年12月28日,临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受害人魏某、蒋某、贾某、李某等人报案称:在潍坊某银行工作的刘某给其办理了信用卡审理业务,信用卡发到手用了不久,便以需要升级提高额度为名,将他们的信用卡及密码骗走进行透支消费,共计透支5万余元,现在刘某既不还款也不接电话,怀疑被骗。临朐经侦大队接报后立即展开前期调查,于2013年1月10日决定立案侦查。
经查,刘某,男,27岁,青州市弥河镇贾家庙村人,无业。民警经过多次走访和摸排调查,一直没有发现刘某踪影,刘某父母及街坊邻居也均不知其去向,民警遂将刘某列为逃犯网上追逃。2014年7月30日,经侦大队通过走访获取刘某躲藏在青州市五里镇的重要线索,遂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供述了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升级提高信用额度为名盗刷他人信用卡的犯罪事实。
原来,2012年5月份的时候,刘某认识了正在青州发展信用卡业务的张某(女,临朐县人,在潍坊某银行工作),称自己能够在青州、临朐、昌乐等地帮忙发展业务,这对业务发展一筹莫展的张某来说无疑是遇到了“好心人”,经过协商两人便开始合作,刘某为了张某的业务跑前跑后,能说会道,取得了张某的信任。
从此,刘某跟随张某到青州、临朐、昌乐等地的沿街门头推销办理了潍坊某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根据两人的合作协议,刘某还从张某处得到了一笔可观的提成收入。在办理该信用卡后,刘某于同年9月份只身一人来到前期申办信用卡的沿街门头,在潍坊某银行和工作人员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办理的信用卡需要升级提高额度为名,将信用卡及密码骗到手后进行透支消费。
有些客户收到刷卡消费的信息后询问刘某是怎么回事,刘某回复说:“要想提高额度就得先消费,保证办好升级业务”。然而客户的信用卡被刘某消费后迟迟不归还银行,银行便给客户发催还款通知书,这时受害人得知银行系统根本没有升级提高信用额度的事情,方知被刘某骗了,从而报警求助。张某也受牵连被银行辞职解聘。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青州、昌乐等地也曾利用相同手法多次作案,现正在移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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