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2014-09-03 09:54
说案
年近50的中年妇女陈某妹,与他人联合作案,先后为多人伪造房产权属证、房屋查询信息等证件资料,用于申领30万-50万高额信用卡,并从中获利3000元。近日,禅城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陈某妹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案情
去年9月,佛山一银行工作人员报案称,在审核信用卡申报资料时发现,陆续有多名客户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查询记录的单位公章有问题,怀疑申领人利用虚假的房产证件作为资产证明,骗领30万至50万不等的高额度信用卡。警方根据相关线索,将嫌疑人陈某妹抓获,经查,陈某妹与上家李红(另案处理),向陈某英(另案处理)等四人办理了虚假的房产证、信息登记查询记录、发票等资料,并收取了3000元的报酬。
●说法
禅城法院介绍,2011年至今,禅城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审结62案,判处罪犯66人,2011年-2013年,案件数年平均增长率高达40%,上升态势明显。此外,虽未涉嫌犯罪,但因信用卡透支、冒用等引发的信用卡纠纷也呈增长态势,如今年1- 7月,禅城法院审理的信用卡纠纷民事案件为829件,同比增长6.4%,不管是案件数量还是涉案金额,均有大幅提高。信用卡纠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约有50%的持卡人无法直接送达,查实后才发现,有的人使用了虚假的身份证等资料申领信用卡,根本找不到真正的主人;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属于出具公章单位的临时工作人员,采用欺骗手段盖了单位章或者开出高额收入证明,遭到起诉后,持卡人便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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