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法制日报 日期:2014-09-03 09:55
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一审法院查明,2013年5月14日,黄某拿到一张伪造的内存人民币790304.96元的信用卡。之后,黄某联系被告人林某要求找人刷卡购买黄金。当晚,被告人詹某通过盗取的密码持卡购买了79万元的黄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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