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锦州日报 日期:2014-09-15 10:49
为帮朋友办了银行信用卡,卡没有拿到手,却被人盗用透支了8700余元,并成了被告。日前市民赵女士通过本报民生热线2310416向记者讲述了其子遭遇的一件麻烦事儿。
办卡只为照顾同学“面子”
赵女士的儿子小白(化名)现在正在大连上学。几个月前小白的同学有一位银行工作的朋友,需要完成一定的办卡任务。为了同学的面子,小白决定办一张信用卡。于是填好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也复印了身份证并在申请表上签字了。此后小白一直没有收到卡,也没当回事儿。
几个月后,小白的妈妈赵女士先后两次接到来自上海某银行打来的核对账单电话,因为赵女士毫不知情,所以建议其与儿子小白联系。但来自银行的电话还是让赵女士有些发慌,于是打电话问儿子小白。小白安慰妈妈说,他根本没有拿到卡,钱也不是自己消费的,不用去理会这事。
因“恶意”透支面临信誉危机
可是让赵女士想不到的是,几天前她接到一位律师的电话称:因为儿子小白使用透支信用卡欠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没有还清,所以上海某银行已经将小白告上了法庭。律师还告诉赵女士,因为小白信用卡上所欠的费用没有及时还清,有不良信用纪录者将被银行列入持卡人“黑名单”。这意味着将来小白到银行办理贷款就会被拒绝。随后小白了解到,同学的朋友已经从上海某银行辞职回老家了,根本联系不上。现在账单上,小白的银行卡被透支了8700多元,加上利息等费用已经达1.1万元余元。赵女士不知道这些钱该不该儿子来还?
到底谁应为此欠款担责?
关于赵女士的这件闹心事,记者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据刘律师称,对信用卡逾期欠款进行催收,是银行保全信贷资产,维护自身权益经常使用的一种手段。小白虽然是大学生,但他已经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小白在帮朋友忙办理信用卡时的签字是有效的,所以不管是出于什么方式签的字,他与银行的合同是有效的,所以小白应当把这些钱还上。即便他不还款,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还是会要求他还款的。对于小白没有透支而出现银行卡透支后还款的损失,可以通过法院向其同学的朋友追偿,而小白的同学作为相关责任人也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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