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内蒙古日报 日期:2014-09-16 16:01
9月2日上午,在呼和浩特某大学就读的张某在校园内捡到一张信用卡,发现卡后面有6位手写的数字,便用那6位数作为密码,在ATM机上分3次取走卡内人民币6000元。丢卡的李某收到取款信息后报警,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后刑拘。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用捡到的信用卡在ATM机里取现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由于我区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所以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3
标签:信用卡取现分享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版权所有:卡讯网(www.51kaxun.com)粤ICP备13072808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