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闽南日报 日期:2014-09-17 10:29
信用卡不是免费大餐,在享受方便之后,却不还钱,情法难容。周某终因恶意透支吃上了官司。9月15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周某因为经营生意不善,经济渐渐吃紧。2012年8月至12月,周某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五家银行申请了六张信用卡,五家银行给周某的透支额度达到十万多元。周某通过信用卡透支拆东墙补西墙,资金周转、日常开支的经济压力小了。好景不长,2013年3月至5月,周某将六张信用卡的额度透支精光,还了几千元后,就不再还款。银行多次打电话向其催收,周某不予理会。2013年11月6日,中国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截至案发,周某共通过六张信用卡透支未还金额达96415元。案发后,还款58515元。
3
标签:信用卡透支分享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版权所有:卡讯网(www.51kaxun.com)粤ICP备13072808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