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东莞阳光网 日期:2014-11-18 16:14
近日,塘厦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骆某萍恶意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多次催要而拒不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目前已被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批捕。
2014年8月29日,塘厦林村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林村社区居民骆某萍于2012年12月24日向某银行申请并办理信用卡,其从2013年10月11日至今因信用卡欠款问题,银行共发出65次催收,均未能联系到骆某萍。据银行统计,骆某萍欠银行费用达269069.95元,期限已达9个月。塘厦林村派出所经初步调查核实犯罪事实后,办案民警上门督促其投案自首。
塘厦林村派出所民警杨建然:“嫌疑人骆秀萍涉嫌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现在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信用卡透支功能为市民带来了消费上的便利,但如果恶意透支超期不还,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信用卡诈骗,承担刑事责任。
塘厦林村派出所民警杨建然:“希望广大市民可以珍惜自己的信用额度,合理使用信用卡,不要用信用卡做一些违法犯罪事情,比如说在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信用卡这种是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信用卡欠款)数额10万到100万,像这种刑期一般在五年到十年,而且要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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