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楚天时报 日期:2014-12-10 11:33
别人取款忘拔银行卡,他趁机取走1.8万元。记者昨悉,大学毕业生陈某因一时贪念付出了惨重代价:罚款2万元,判刑1年6个月。
今年4月27日下午3时许,家住黄石开发区金山街办的生意人李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棵营业所的ATM机取款2000元,离开时忘记拔卡。很快,陈某来到该取款机取款,发现未拔出的银行卡。他连续操作6次,共取走现金1.8万元,然后将卡丢在取款机的操作台上。
陈某在取款时,李某的手机不断接到短信提示,显示银行卡被人取现1.8万元。李某这才想到取款时,卡落在了取款机里,于是赶回银行。
此时,李某的银行卡被顾客拾到交给了银行。李某拿到银行卡后,查询发现银行卡里的钱少了1.8万元,当即报警。
4月29日下午,民警将正在上班的陈某抓获。经查,25岁的陈某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去年被黄石开发区某企业录用。其父母均过世,家中有多套还建房。
案发后,陈某退还了全部赃款。
下陆区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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