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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遇信用卡诈骗 状告银行和易付宝索赔

浏览:  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4-12-11 11:02

    超过申办信用卡年纪的王老太,轻易相信手机诈骗短信,按照对方吩咐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并将相关信息告知对方,结果卡内的20100元很快被全部转走。为此,王老太状告办卡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福民支行”)、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付宝公司”),索赔损失20100元。福田区法院一审驳回王老太诉求,王老太不服上诉,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老太被短信骗走2万元


    福田区法院审理查明,王老太称其希望办理信用卡,但已经超过银行规定的最高申办年龄。后来王老太收到手机短信,称可为她代办信用卡。今年7月26日,王老太按对方指示办理了中行借记卡,在填写《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时,她未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而是按照对方的要求填写了指定的手机号码。当天,王老太往这张卡里存入20100元。同日,王老太在交通银行同样以对方手机号码开办银行卡,申请开通了网上银行服务。当天18时46分,王老太名下的中行卡通过苏宁易付宝公司的网络交易平台,先后发生两笔金额均为1万元的转款,款项均转至王老太名下的交行卡。同日,该交行卡网上银行向案外人账号转款两笔,每次金额1万元。


    7月30日,王老太报警,公安机关已立案受理,但该案尚未侦破。其后王老太将中行深圳福民支行、易付宝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其损失20100元。


    法院一审判王老太败诉


    法院认为,本案中,王老太为规避银行禁止性规定,而轻信陌生人向其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及银行卡号,该行为是造成她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泄露的直接原因。王老太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银行和易付宝对其存款的丢失确有过错。遂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老太的诉讼请求。


    王老太不服提起上诉, 昨日庭审,王老太未委托律师,而是自行出庭应诉,她情绪比较激动,希望对方能重视此问题,避免更多人受害。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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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用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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