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 日期:2014-12-15 16:06
因经济困难,李文敏找到侄子李晓亮,希望借点钱,侄子立马给他办了信用卡。钱是有了,可到还款期限后,李文敏却没有偿还能力。最终,李文敏因恶意透支触犯了刑法。
李文敏是颍上县人,因经济困难又急需用钱,他想向侄子李晓亮借。李晓亮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说可以办理信用卡,从卡上取钱。
李文敏有点怀疑。为了让李文敏明白信用卡是什么,李晓亮便带着李文敏去了银行,向办理信用卡的工作人员求助。
这一次见面后,李文敏同意办理信用卡。之后,李晓亮单独出面,拿着李文敏的身份证,填写了相关申请资料,让其朋友出具了担保书,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不久,李文敏的信用卡办好了。为了提高信用额度,李晓亮又让银行工作人员垫付了5万元保证金,将该信用卡的透支额度提至10万元。
截止到2013年12月19日,银行在扣收了50000元保证金还款后,该信用卡透支本息合计9万余元。
为了追回这笔钱,银行向颍上县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认为,李文敏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办理信用卡且大量透支,尚未偿还,属于恶意透支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判决李文敏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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