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南国早报 日期:2014-12-21 12:45
河池一女子身负重债,仍透支信用卡近50万元,因无力偿还被起诉至法院。12月17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她退赔透支信用卡所得的49万多元。
吴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自2006年至2013年期间,陆续向他人借款做生意,后因未能如期还款,多次被债主起诉至法院。至今,吴某仍有本金共计468.1万元没有偿还给债主。
公诉机关指控,吴某在无法归还借款情况下,2010年8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卡,截止2013年7月22日,她持该信用卡透支49万多元,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后她仍没有归还。2013年10月21日,银行向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报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身负重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仍透支信用卡,其主观上符合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符合了“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的客观要件。最终,吴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属恶意透支,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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