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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务卡借朋友透支 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浏览:  来源:广西新闻网   日期:2015-02-01 16:58

    1月27日讯:陆某因与朋友合伙做生意无钱投资,让朋友持其办理的公务卡透支,近日被右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信用卡诈骗罪。

 

    陆某系广西市一公务员,2009年,其与朋友合伙投资种植甘蔗。2010年7月,陆某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向某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一张信用额度为2万元的公务卡。后因陆某无钱继续投入甘蔗种植,其朋友于2010年10月持该卡到右江区某建材经营部以刷卡消费的方式,套取现金18980元用于发放民工工资,后因种植甘蔗亏本而未能如期偿还。透支逾期后,该商业银行分别于2012年10月、2013年1月和6月三次向陆某送达还款催收函,但陆某一直未予偿还。截至2013年5月3日,该卡尚未偿还的透支款本息共计41391.80元。

 

    经开庭审理,右江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陆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案发后其朋友已还清了全部透支款,判决被告人陆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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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用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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