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东方网 日期:2015-02-16 15:24
市民郭先生去年年底发现自己的个人征信出了问题。可令他到疑惑的是,之前他在银行的信用一向良好。原来,这一切的麻烦源于7年前他在民生银行所办理的一张信用卡。
2008年4月份,郭先生开通了一张民生银行信用卡,用于购买手机的分期付款。隔月便发现账单异常。
“第二、三个月的时候发现账单过来有两笔费用没有印象,我查了一查说是深圳消费的,我也没去过深圳,卡也没离开过我身。”由于怀疑信用卡被盗刷,郭先生立刻办理了停卡手续,并向派出所报案,另外,还按照民生银行的要求,前往该行信用卡分中心办理“非本人交易声明”等手续。可此后,这莫名其妙产生的400元消费依旧挂在郭先生的账上,每月还会生成滞纳金和利息。期间,郭先生多次和银行交涉,对方均未给予答复。
到了2014年底,他突然发现自己无法在其他银行办理新的信用卡,于是便去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发现上面竟有民生银行提供的不良征信纪录。今年1月下旬,他只好再次与民生银行交涉。
“有一个曹先生接待的我,等于08年的时候所有的手续又办了一遍,他说一个礼拜回复。我再打电话给他,他说没印象了这个事。”
为此,记者致电民生银行投诉部门主管刘先生,对方仍然未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我们需要再次做记录,作进一步的核实处理。”
2月12日下午,郭先生告诉记者,民生银行方面终于给予他回复,本月24日会派人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消除他的不良征信纪录,而相关费用也不用再偿还。
不过,当记者再次向民生银行客服热线求证此事并询问造成差错的原因时,对方则表示,媒体采访也需要走流程,会有相关人员给予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未得到民生银行方面的任何答复。
当客户对信用卡消费提出异议,需要银行协助核查时,作为银行不该一味“打太极”,而应主动配合,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金融机构所应具备的诚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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