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滨州传媒网 日期:2015-05-27 13:10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对传统银行卡盗刷犯罪的有力打击,该类伪卡盗刷案的增长势头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从近一段时间银行卡犯罪的警情来看,利用第三方快捷支付功能进行盗取资金的犯罪越来越多,银行卡犯罪有从传统伪卡盗刷向第三方快捷支付转移之势,需引起足够重视。
5月15日,市民邓某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手机收到办理透支信用卡业务的短信,他联系到对方。对方要求邓某先办理一张平安银行储蓄卡且联系电话必须留对方的手机号码,后邓某按对方要求到平安银行办好卡,身份证扫描发到对方的QQ邮箱。后对方要求邓某须存入8万元以证明其有还款能力,邓某将80500元转到该卡内。下午邓某去银行存钱时发现账户内的钱已被人以支付宝转账的形式转走79995元。
民警介绍,“快捷支付”是指用户不需开通网银,只需将第三方支付账户(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关联储蓄卡或信用卡,直接通过输入银行卡卡面信息,凭与银行卡绑定的手机收到的“验证码”作为支付密码,即可便捷、快速完成网络订购商品、账号充值的支付。
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快捷支付作案手法有:利用手机病毒拦截支付验证码,再利用第三方快捷支付功能进行盗取。民警介绍,一名受害群众李某手机一天收到两百多条信息,其咨询客服,对方称可能是手机有病毒,要求其到营业厅查询。后李某于第二日15时30分到营业厅查询时发现是其信用卡被盗刷,后李某到银行查询,发现其信用卡被人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盗走10080元人民币。
第二种情况是骗子以办理高信用额度信用卡为诱,要求事主办理银行卡并在银行预留嫌疑人手机,再以验证还款能力为名要求事主存入一定资金,之后通过第三方快捷支付盗取。
民警介绍,以上案情犯罪分子均是在获取第三方快捷支付验证码的基础上,利用快捷支付不需要银行卡密码的便利实施盗刷。此类作案手法嫌疑人转移钱款速度快,追赃难,涉及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调查取证难度大,因此是近阶段危害性较大的一类犯罪。
民警提醒市民切实提高防范意识,降低发案率。同时,建议第三方支付监管部门,加强该类平台的风险防范,提高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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