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福州晚报 日期:2015-05-27 13:23
去年10月中旬,罗源男子林某在朋友叶某家中,发现其卧室的床头柜上摆着几张银行卡,其中一张银行卡背后贴着密码,是信用卡。想到自己生活拮据,林某偷偷将信用卡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林某先后在罗源、宁德等地分4次将卡内的6000余元取现、套现,又登录银行网站,将这4笔交易办理了分期付款,随后将信用卡扔到河里。林某的每笔操作记录都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了叶某的手机上,不久之后他被警方抓获。
日前,经罗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罗源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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