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东南网 日期:2015-05-28 11:32
龙岩一女子,以办理信用卡套现、代办信用卡还款可获高额利润为由,连骗2人财物共计280.17万元。经龙岩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8万元。
家住长汀县汀州镇的黄某,在2013年5月至10月间,以办理信用卡套现、代办信用卡还款,可获得高额利润回报为由,多次骗取修某556.5万元。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黄某又将其中200万元支付给修某,而其余款项却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事后,感到不对劲的修某,找黄某追讨剩余钱款,黄某以房产折现及归还现金的方式,偿还修某财物价值计120万元。最终,修某损失236.5万元。
之后,黄某又以相同方式,再次骗取丘某的现金44万元,“回报”给丘某3300元。最终导致丘某损失43.67万元。
2014年1月16日18时许,黄某在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一街面,被泉州市公安局浮桥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3
标签:信用卡套现分享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版权所有:卡讯网(www.51kaxun.com)粤ICP备13072808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