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东营网 日期:2015-06-25 13:12
以帮他人代办信用卡为名骗取他人信任,信用卡申请办理成功后,先供自己消费,累计透支人民币5万余元,近期,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
据悉,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侯某某化名刘某,以帮人代办信用卡为名骗取他人信任后,通过虚构办卡人信息、收入证明等手段,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储蓄银行帮他人申请办理信用卡。信用卡申请办理成功后,侯某某并没有把卡交给办卡人,而是和办卡人停止了联系,自己用信用卡透支消费。自此以后,侯某某先后采取同样方法,非法获取成某某、梁某某、张某、李某某、韩某、朱某某等人的信用卡供自己消费,累计透支人民币5万余元。2014年7月9日,侦查人员在山东省临沂市某网吧将被告人侯某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透支消费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侯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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