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朱先生来电反映,前段时间,他用信用卡刷了4万多元,其中一笔账由于疏忽大意,少还了42元。6月8日还款时,被告知要还800多元的利息。银行表示,要按借款总额罚利息,而非欠款数额。朱先生质疑,就因为推迟了一两天(规定还款期限6月6日)还款,就要还这么多利息,是否合理。
记者探访:
朱先生介绍,前段时间,他办了一张
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当时他刷的钱中,有一笔交通违章的100元罚款忘了还,只还了买车款4万多元。原来卡上还有50多元余额,结果被扣光了,还欠了银行42元。6月8日,他发现后就赶紧将欠款补缴了。没想到,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有42元逾期未还,要扣罚这笔4万多元借款的利息——总计800多元。后来和银行交涉,银行只收了他20%的罚息。
部门回应: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银行扬州分行。一位王姓负责人介绍,信用卡消费在还款期内还款是不需要利息的,如果尾款不超过10元,也不会罚息。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贷记卡持有人未能按期全额还款或超过信用额度用卡,或者进行预借现金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分别支付不符合免息条件的全部透支交易额(含已偿还部分)或者预借现金交易额自交易记账日至还款记账日的透支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且每日贷款利息为万分之五。
王姓负责提醒市民,办理信用卡时最好能绑定手机短信提醒业务,手机短信会按时进行提醒,不会错过还款时限。同时市民最好记住自己还款的时限,最好提前查一下信用卡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