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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以卡养卡”,每月赚数百元?

浏览:  来源:中国江苏网   日期:2015-08-12 16:32

    听信谎言将自己闲置的银行卡给他人“以卡养卡”来生财,不想短短数天内就被骗3万余元,而好逸恶劳的丹阳男子丁某,就是诈骗的始作俑者。笔者了解到,丁某冒充银行职员,先后诈骗18人,所骗金额高达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丹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丹阳市公安局荆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某报案。王某称,不久前他在网上认识一名自称在某银行工作的男子“俞欣”。两人通过聊天熟悉后,“俞欣”对王某说:“你可以把闲置不用的信用卡给我,我利用银行员工的身份,帮你‘以卡养卡’,每个月付给你数百元的利息。此外,还能升级信用卡额度。”基于对方的银行员工身份,王某信以为真,将自己的一张闲置银行信用卡以及密码,一并交给了“俞欣”。

    但是王某没有想到的是,把密码和卡号给“俞欣”后,“俞欣”通过虚假消费的形式,在POS机上非法套现。数天时间,“俞欣”就陆续骗走王某3万余元人民币。王某一个月后没有等到“俞欣”所谓的利息,而是等到了银行对账单,这才发现自己的信用卡已被盗刷了。于是,王某赶紧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荆林派出所通过追踪研判分析,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查明“俞欣”实为丹阳荆林本地男子丁某,随即对丁某展开抓捕。

    警方也向笔者介绍了“以卡养卡”的真相。持卡人将信用卡透支后,在规定时间内无力还款,情急之下就会找“养卡人”帮忙还款“养卡”,以保持信用。王某正是听信了“俞欣”的谎言,做起了所谓的“养卡人”,刷自己的信用卡帮人还款,从而赚取几百元钱的“利息”。

    经过多日布控守候,几天前,民警在丹阳某汽车租赁公司内将丁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丁某交代,自己是丹阳本地人,今年34岁,无业。去年以来,他多次到丹阳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一辆轿车,然后冒充某银行员工,并不时更换姓名,以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以卡养卡”、办理银行贷款等手段,先后诈骗18人,共诈骗人民币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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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以卡养卡,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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