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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被盗刷的数量高于信用卡

浏览:  来源:法制日报  日期:2015-09-24 10:37

    近年来,随着“恶意透支”“银行卡盗刷”等字眼频频进入公众视野,涉银行卡的纠纷也不断困扰着持卡人,刷卡便利与被盗风险并存。

 

    9月2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涉银行卡案件典型案例及相关调研结果。结果显示,九成信用卡诈骗为“恶意透支”,借记卡被盗刷风险更高,银行卡被盗刷的持卡人年龄多为30岁以下。

 

    恶意透支被告人年纪轻

 

    西城区法院对该院自2014年初至2015年8月审理的案件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该院共审结信用卡诈骗案件45件,涉案被告人47人,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620余万元。45件信用卡诈骗案件中的40件为“恶意透支”类案件,占比89%。

 

    通过调研,“恶意透支”类案件中涉案被告人年龄层偏低,且大多无固定职业。40名涉案被告人中26人年龄在40岁以下;40人中27人无固定职业;而且这40人中一半为初中及以下学历,学历层次整体偏低。

 

    在蔺某一案中,其为了投资养生会所,3年间先后申办了8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和取现。后养生会所因经营不善倒闭,蔺某还欠银行150余万元无法偿还。面对银行催缴,蔺某关闭手机拒不还款,最终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提起公诉。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蔺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据了解,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透支欠款本金达到1万元以上,且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会涉嫌“恶意透支”。实践中,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通过各种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

 

    西城区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张岩说:“恶意透支是社会公众使用信用卡时最易忽略和触犯刑法规定的一种情形,亟需引起重视。”

 

    实践中,普通公众对于恶意透支导致的犯罪还存在许多误解。西城区法院刑二庭法官张冰洁说,多数被告人表示,在被追诉前并不了解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的法律后果。

 

    “一些被告人以为躲避就可以逃避责任,收到银行催收通知后置之不理,甚至改变联系方式,不少人并没有意识到逃避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等严重后果。”张冰洁说。此外,许多被告人以为只要最终还款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或误以为判了刑就不用再还款。

 

    借记卡被盗刷风险更高

 

    调研显示,近两年西城区法院受理的银行卡盗刷纠纷案件呈高速增长态势,2012年,西城区法院受理的银行卡盗刷纠纷案件数量仅为20件,2014年全年受理此类案件35件,2015年1月至8月的案件数量已达90件。数据显示,与信用卡相比,借记卡被盗刷的风险更高,该院受理的借记卡盗刷案件的数量是信用卡盗刷案件数量的两倍以上。

 

    西城区法院金融街审判庭法官刘建勋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虽然借记卡在办理时必须设定密码,但是由于复制银行卡磁条卡的侧录器在网络上就有销售,不法分子复制磁条信息和窃取密码的成本相对较低、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导致借记卡较容易被盗刷。信用卡多用于消费,一般不提取现金,即使丢失被盗,还有签名、24小时赔付等多重“防线”。以上因素使得借记卡被盗刷的数量要远高于信用卡被盗刷的数量。

 

    “盗刷信用卡使持卡人资金受损,使银行卡业务风险不断增加,不利于银行卡业务的健康发展。由于刑事案件难以侦破,导致银行或商户损失资金难以弥补,危害很大。”刘建勋说。

 

    此外,西城区法院的调研还显示,银行卡被盗刷的持卡人年龄多数在21岁至30岁之间,体现了年轻人喜欢使用银行卡消费的特点。而且,持卡人为男性的比率远远高于持卡人为女性的比率。

 

    据西城区法院金融街法庭法官甘琳介绍,调研发现,银行卡盗刷交易多发生于异地,时间多发于凌晨。

 

    “从统计数据来看,银行卡盗刷交易发生在北京本地的案件不到总数的10%,90%以上的银行卡盗刷交易发生外埠或境外,属于异地盗刷。而且我们发现,广东、广西等地区是银行卡异地盗刷交易的高发区域。银行卡盗刷交易往往发生在夜间12点左右。”甘琳说。

 

    不法分子作案手段也在不断翻新,有通过消费场所的终端机来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的,也有通过电子钱包、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高科技手段来进行银行卡盗刷的。

 

    银行卡被盗刷由谁来赔

 

    据了解,银行卡被盗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持卡人丢失、泄露银行卡及密码,不法分子直接用原卡取现的盗刷行为;二是不法分子获取银行卡账号、密码,通过克隆、复制出伪卡进行盗刷。出现了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银行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呢?

 

    某天晚上11点50分,在江西省南昌市出差的陈女士突然收到建行短信提示,通知她持有的建行借记卡在广东湛江被分14笔通过ATM机转账和提现10万元。意识到银行卡被盗刷的陈女士立即致电建行挂失,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回京后,陈女士向西城区法院起诉,要求建行赔偿银行卡盗刷产生的损失。西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时间、空间等常识判断,涉案交易应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利用伪造复制的银行卡进行的伪卡交易。犯罪嫌疑人能够利用伪卡进行交易,表明被复制的银行卡不能被交易系统排除,交易系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西城区法院作出判决,由建设银行承担陈女士银行卡被盗刷的经济损失。

 

    记者了解到,在发生银行卡被盗刷后,持卡人多数首先选择刑事报案,但是此类刑事案件的侦破难度较大,侦破比率极低,只有极少数案件能够通过刑事程序得以解决,持卡人无奈之下只能起诉银行。“持卡人起诉银行的这类纠纷的背后,往往是难以侦破的刑事案件,持卡人和银行其实都是受害者。”刘建勋说。

 

    刘建勋告诉记者,审理银行卡案件首先需要确定涉案的交易是否是伪卡交易。“如果是真卡交易,是由于持卡人的原因导致他人获取了银行卡和密码,持卡人卡内资金的损失应当由自己承担。在伪卡交易的情况下,持卡人卡内资金损失的责任由谁承担,则需要法院结合相关证据,综合进行判断。”

 

    实践中,持卡人在遭遇银行卡盗刷后,起诉银行要求赔偿损失却往往因为未及时留存相关证据而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为此,甘琳建议,在发现账户异常变动后,要尽快到最近的发卡行服务网点ATM机或银行营业场所办理用卡交易,如查询、取款等,证明人卡未分离。另外,要尽快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向办案人员出示银行卡原卡,取得报案回执或受案通知书等文件,以便日后证明盗刷行为是通过伪卡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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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借记卡盗刷,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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