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管理局的
信用卡申请条例,凡申请者超过55岁,其申请的年收入条件减半,也就是只须符合年收入1万5000元,而非一般的3万元,就可申请信用卡。
毫无疑问,在人口老龄化,但又积极鼓励亲乐龄和注重银发族消费能力的方面,这是很好的措施。
然而,我近日向花旗银行申请一张Citi-SMRT信用卡,银行职员核对了我所提呈的所有文件,包括两年的所得税报表记录等。然后,我就等着银行寄来信用卡,但是两天后收到通知说我的申请不被批准,也不能告知拒批的理由。
真是纳闷,一来我已符合金管局的年收入规定,也提呈了所得税报表,二来我也拥有其他银行的信用卡,从来也没有坏账或不良信贷记录,即便花旗银行不批准,申请者应该有权利知道原因吧,怎么花旗银行连申请者被拒的原因也不能透露给申请人知道,这个做法非常令人失望。
我相信我的遭遇并非个别例子,难道金管局的规定没有实际作用了吗?这不是统一性的规定吗?银行也许认为这是银行的权限和决定,但这样做和亲乐龄的全国计划背道而驰,银行信用卡推销员处处可见,在争取用户大前提之下,有如此不友善的处理方式,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我也想确定金管局的条例和一般银行对乐龄(55岁)以上申请信用卡的条件又是如何?许多申请表格上并没有注明这一项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