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三峡晚报 日期:2016-03-22 16:34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消息,作为主动参与诚信宜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该中心将对以虚假材料骗提骗贷公积金的单位职工载入宜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失信“黑名单”。
据了解,凡是被载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及个人将被进行信用惩戒,包括依法限制出境、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10月份以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全面清查中,已发现10余起涉嫌利用虚假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虚假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
声明: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仅供网友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145210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