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贵阳晚报 日期:2014-04-25 15:57
昨日,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公安分局向媒体通报,该局日前破获多起恶意透支信用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并刑事拘留两人。三名嫌疑人总共恶意透支16万余元,其中一名嫌疑人恶意透支高达93000余元。
据云岩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从今年1月初到4月中旬,民警相继接到3起有关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工作人员虽多次催收,持卡人仍拒不还款的报案。其中嫌疑人陈某恶意透支信用卡26180.13元;嫌疑人郭某恶意透支36928.92元;嫌疑人周某恶意透支93154.17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分别找到了上述三名嫌疑人。经调查,3名嫌疑人均称,办了信用卡后常常无节制刷卡消费,并未考虑到自己的还款能力。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的催收通知后,因没钱还款,只好一拖再拖,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嫌疑人郭某的家人替郭某归还了透支款后,郭某已被取保候审;嫌疑人陈某和周某,因无力偿还透支款,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因刷卡时看不到现金,所以很多人没有心疼的感觉,根本不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常常无节制的刷卡消费,造成恶意透支。如果恶意透支金额巨大,还将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而被立案调查,数额较大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 (本报记者 侯川川)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也属于涉嫌信用卡诈骗。
数额较大的(1万至10万),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10万至100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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