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 日期:2016-09-10 09:39
趁亲戚来家中做客之机,将其信用卡盗走,并大摇大摆到商场消费,结果很快被公安机关传唤,退出了赃款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身边的事儿
今年5月初,赵某趁妻妹杨某来家做客之际,将杨某钱包中的一张建设银行的信用卡窃走,并于5月8日用该信用卡在濮阳市某商场消费985元,取现5000元。杨某发现卡被盗刷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赵某有作案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传唤。5月11日,赵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赵某的妻子按照盗刷金额全部退赔受害人。
结果
濮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赵某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其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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