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福州新闻网 日期:2014-04-30 22:25
福州男子陈东(化名)欠下赌债12万多元,朋友陈某帮他申请高额度
信用卡,但要抽取额度的30%作为好处费。申领信用卡后,陈东使用该卡消费和取现超过17万元,大部分用于归还赌债,剩余的用于日常消费。因无力还款,他就将信用卡交给陈某“养卡”,直到2013年3月因未及时给“养卡费”,陈某拒绝帮忙“养卡”。至2013年9月14日,陈东仍未归还信用卡透支款23.64万元。近日,他被福清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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