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广西新闻网 日期:2016-10-12 16:08
为了自己的利益,银行职员程某竟冒用他人信用卡透支两万元。日前,德保县人民法院判决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邹某通过银行客户经理程某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因经济负担较重,于是就让程某帮其还清该卡透支款并注销。然而,程某却只是帮其还清透支款,并未注销该卡,而且还在未征得持卡人同意的情况下透支了20000元。当银行工作人员找到邹某催收透支款时,邹某才得知程某冒用其信用卡并透支的事。事后邹某曾多次打电话催促程某偿还透支款,而程某一直未理会,还更改了联系方式玩起了“躲猫猫”。邹某无奈只能报案,后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银行信用卡,并透支本金人民币20000元,数额较大,并更改联系方式逃避债务,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案发后,程某积极偿还了全部透支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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