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 日期:2014-05-06 11:54
李某把信用卡当“免费午餐”,恶意透支4万元。
昨日,康平县人民法院发布此案判决结果,李某因信用卡诈骗,被判缓刑,并处罚金4万元。
2011年4月,李某向沈阳一家银行申领信用卡。从2012年初开始,李某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到今年2月李某共拖欠银行本金4万余元、利息近3万元、滞纳金6000元。
然而,李某抱着吃“免费午餐”的侥幸心理,在银行多次催收的情况下仍拒绝还款。
今年2月中旬,发卡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后,3月初将李某抓获。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将透支的本息全部还清。
康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李某自愿认罪,已将透支的本息全部偿还,予以从轻处罚。
昨日,康平县人民法院发布此案判决结果,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官提醒,信用卡用户应按信用卡管理法规正确使用信用卡,切莫产生只消费不还款的贪念,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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