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来源:襄阳晚报 日期:2016-09-20 15:14
刘某冒用姐姐的身份证,申领了一张信用卡,疯狂透支、套现30万元。直到银行找上门,姐姐才知道自己被弟弟坑了。近日,襄城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1年初,刘某借走了姐姐的身份证。随后,他用这张身份证去银行办理了一张大额信用卡使用。到2014年,刘某通过信用卡透支、套现了30万元,挥霍一空。银行多次催收,刘某不仅不还款,还躲了起来。
银行工作人员找到他姐姐,要求其还钱。看到银行工作人员出示的单据证明,刘某的姐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弟弟借用自己的身份证是去办理信用卡啊。
去年8月,了解这一情况后,银行立即报案。经调查,刘某还用妻子及自己的身份证办了3张信用卡,透支43万余元未还。
襄城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的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使用和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经发卡行催收后逃匿,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及他人财产所有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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